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长胜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越西县人民法院(2019)川3434行初8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6月12日作出的越规建住决字(2019)第3号《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被上诉人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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