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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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资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9)川1025民初356号民事调解书; 二、由原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之内偿还原审原告林建民代为偿还的借款260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审案件受理费16040元,由原审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