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10128号民事判决第二、四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1012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1012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的土地占用费3731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一审案件受理费11210元,由***负担5566元,***负担5644元;保全费2500元,由***负担1241元,***负担1259元。反诉受理费3130元,由***负担1230元,***负担19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3929元,由***负担1621元,由***负担23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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