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721执222号 芦习海、赵永富、河南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芦习海与赵永富、河南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到位。至此,申请执行人芦习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721民初17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