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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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982民初4312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石峰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杨阳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