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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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执620号 倪雪: 关于倪雪贩卖毒品罪一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1刑初107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被告人倪雪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因倪雪未履行上述判决中涉财产部分的法定义务,我院刑一庭移送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根据刑一庭提供的信息,本院电话联系倪雪二姨靳丽杰,其主动代倪雪向我院缴纳人民币五万元,该款于2020年6月23日到账,本院已依法上缴国库,倪雪的财产刑义务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己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