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3433民初86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1972年11月10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洪斌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邓宗梅

裁判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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