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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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海煜展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十堰高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格尔木瑞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格尔木如顺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格尔木瑞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格尔木如顺物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青海煜展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十堰高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46,617元(仅限线上账户)。 诉讼保全申请费人民币486元,审理阶段一并处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