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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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襄阳宁凯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606民初2688号民事判决; 二、襄阳宁凯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250000元; 三、***对襄阳宁凯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襄阳宁凯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襄阳宁凯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襄阳宁凯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