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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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丰镇市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丰镇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丰镇市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22元,减半收取361元,由原告丰镇市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王宋宝 人民陪审员杨丽珍 人民陪审员邢 星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 记 员田杨杨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