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丰镇市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丰镇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丰镇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丰镇市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22元,减半收取361元,由原告丰镇市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王宋宝

人民陪审员杨丽珍

人民陪审员邢 星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 记 员田杨杨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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