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荔波隆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都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都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荔波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都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都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荔波分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5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