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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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922民初102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务农,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庆华(系原告***之子),男,****年*月**日出生,白族,临翔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住***。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白族,务农,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学乔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李文波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