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50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00元、误工费22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27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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