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澄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代偿款48933.95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10.14‰计算至代偿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42元,减半收取77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