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2334.09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以上财产保全的期限,银行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为三年,自裁定书向相关部门送达之日起计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20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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