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凌公司)与被告广州群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辉公司)、曾昭辉、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高促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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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
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广东广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745元,由广东广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