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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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赁费8500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2米钢管45根,3米钢管298根,4米钢管987根,5米钢管17根,30公分套管650根;如***不能返还,则按钢管10元/米、套管4元/根予以赔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50元,减半收取计1525元(实收15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18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