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24执恢206号

申请执行人:宛晶,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任明淑,女,朝鲜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程云军,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宛晶与任明淑、程云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7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我院将执行案款7200元执行到位,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宛晶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吉0524民初273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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