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06执恢218号

申请执行人牛巍、徐相文与被执行人长春市弹簧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4)绿民二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需要,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现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500000.00元,恢复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

本院(2020)吉0106执恢218号案件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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