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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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吉林市龙潭区大江原筑10-4-6-50号房产(建筑面积:86.5平方米)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7-27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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