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天翔铝塑型材有限公司 青海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湟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青海天翔铝塑型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青海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200000元; 二、被告***、***不承担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青海天翔铝塑型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