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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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龙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3130执509号 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某某、张某某、彭某某 本院执行的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黄某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法院强制扣划,执行金额为359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