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华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大能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北京中大能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华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价款1160583.05元及自2019年11月19日始至付清之日止按年4.65%的双倍计算的利息;同期内,被告赔偿原告仲裁费损失14430.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76元,减半收取计768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