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农安县龙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农安县龙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