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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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桐庐图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损失5万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鉴定费155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02元,由***负担8477元,***负担1425元。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裁判日期 | 2019-11-7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