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滨龙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承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在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权由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1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20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暂停支付。

案件申请费1520.00元,由申请人承德滨龙商贸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7-1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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