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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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4月9日作出的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大政地(金)出字[2014]8号)及相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通知书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大政地(金)出字[2014]8号)及相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继续履行。

案件受理费1282800元,由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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