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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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0元,由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