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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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台州明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申请人***与申请人台州明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日经三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三消保委[2020]第017号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依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2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