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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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五河县光彩市场运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2019)皖0322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五河县光彩市场运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五河县光彩市场运营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五河县光彩市场运营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