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帐号:62×××92)。

裁判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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