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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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帐号:62×××92)。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