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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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会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川3425执566号 项子文、付志萍、周友平: 项子文、付志萍申请执行周友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王钢的申请,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367000元。现会理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3425民初56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会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