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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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荣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703执保147号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人)、 柳凯、罗成国、四川荣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申请保全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与被申请人柳凯、罗成国、四川荣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申请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将被申请人柳凯、罗成国、四川荣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在15070000元内予以查封、冻结。本院立案执行后,已将被执行人罗成国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达州市北街口支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1366.03元(截止2020.06.10);已将被执行人罗成国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达州市北街口支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2574.34元(截止2020.06.10);已将被执行人罗成国名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5863.65元(截止2020.06.10)。本院已于2020年6月16日将被执行人罗成国名下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房屋予以查封。经查询,被申请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保全。 至此,(2020)川1703执保147号案件部分保全,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