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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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雪鸡坪铜矿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34民终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34民终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申请人云南省香格里拉雪鸡坪铜矿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30日内支付申请人***剩余工程款529,925.52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1177.00元由申请人***承担4135.00元,由被申请人云南省香格里拉雪鸡坪铜矿承担704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099.00元由被申请人云南省香格里拉雪鸡坪铜矿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日期 | 2020-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