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海门市人民法院(2018)苏0684民初6541号民事判决。

二、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769464元居间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911元,由三建装饰公司承担11495元,由***承担124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911元,由三建装饰公司承担11495元,由***承担124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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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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