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碚区望友建材经营部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北碚区望友建材经营部货款9240元及利息(利息以9240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24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随本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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