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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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垣曲县新城派出所作出的垣公行罚决字〔2019〕0012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撤销被告垣曲县公安局于2020年1月17日作出的垣公行复决字〔2020〕0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新城派出所与垣曲县公安局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