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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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423,479.4元及其等额财产,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车辆查封为二年,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637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