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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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沙河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30日作出的(2017)冀0582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