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黄石市金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申请执行人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石市金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本案未执行标的额2764035元(含逾期办证违约金、迟延利息从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止、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债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