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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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1123执342号 申请执行人:***,2005年10月14生,住***。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2。 本院作出的(2020)晋1123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判决书所确定的金额,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