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矿区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渑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矿区支公司先予给付***医疗费1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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