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000元的冻结或其他等额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