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东莞市省劳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东莞市珍世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商业秘密的行为,直至相关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时为止; 二、被告***、东莞市省劳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东莞市珍世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包含维权的合理开支及费用)50000元; 三、驳回原告东莞市珍世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390元,保全费320元,合计4710元,由被告***、东莞市省劳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10-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