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75504.62元利息4943.89元(计算至2019年1月12日),违约金4363.64元、手续费803.67元,共计85615.82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自2019年1月13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所欠本金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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