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东鼎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派菲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派菲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存款374832.9元(本金364500元、案件受理费3384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1530.9元、执行费5418元),若不足本额,划拨实有数额,不足部分,只准存入,不准支出,直达本额为止。 二、若无银行存款,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限被执行人五日内履行法律义务,逾期则依法拍卖(变卖)所查封(扣押)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