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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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百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云3325民初793号民事判决。 二、云南百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支付运输费用27200.00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的利息(具体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80.00元,减半收取240.00元,由云南百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0.00元,由云南百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