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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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182执103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豫0182民初72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款项6377元。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支付申请执行人6377元并承担执行费50元。故(2020)豫0182民初72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