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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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收取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由原告***负担。 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东莞市尚辉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1-23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