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东莞市捷利康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东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银行账户(账号:44×××00)存款104495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东莞市捷利康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机器设备一批(详见查封清单:NO.A0022292)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